在博尔赫斯眼中玫瑰是不可企及的,他曾经将其比喻为“年轻的柏拉图式花朵”。与玫瑰的物质形式相比,他似乎更看重其精神内容:“通过炼金术从细小的灰烬里再生的玫瑰……永远是玫瑰中的玫瑰。”这肯定是最后的玫瑰,它已摆脱了众多花朵的状态而获得了灵魂。经历过脱胎换骨的美,才有望构成美的核心。博尔赫斯的一首以《玫瑰》命名的诗篇,使植物学的玫瑰演变为文学的玫瑰——这是我作为读者的发现。他臆造的玫瑰究竟意味着什么:一种美的更新,一次精神恋爱抑或一件虚无的容器?我却无法猜测。玫瑰自从诞生之初,便与人类所苦苦祈求的美结缘——并一度成为最通俗的审美符号。世界上的玫瑰可以有无数朵,但对玫瑰的热爱却只有一种。它与玫瑰同时诞生,如影随形。跟博尔赫斯一样,我也是这种柏拉图式花朵的信徒。我热爱的玫瑰是所有玫瑰的总和——或者说是其中的皇帝。它是抽象的。具体的玫瑰,不过是它的化身——并非创造,而是模仿。真正的玫瑰只有一朵:要么是最初的,要么则是最后的。玫瑰的形象在这座星球上的各个国家、各个角落不断地生长着,也不断地重复着——诗人尤其是最热衷的赞美者,乐此不疲地重温着它的投影。所以博尔赫斯在另一篇叫做《黄玫瑰》的随笔中虚构了一个垂危的诗人:“马里诺看见那玫瑰,如同亚当在乐园里初次看见它,并且感到它是在它的永恒之中,而不是在他的词语里,感到我们只能够提及或暗示而不能够表达……这启示之光在马里诺死去的前夜照临了他,或许也曾照临过荷马和但丁。”我们视野里作为个体的玫瑰永远是瞬间的产物、瞬间的造化,而玫瑰的集体——或者说玫瑰的魂魄,则是永恒的。玫瑰的目击者会受到生死的制约(可见审美活动也是瞬间的),而玫瑰本身堪称美的无期徒刑——此起彼落地展览着、宣判着、重复着,令人望而生畏。美的无限总是唤醒我对生命之有限的遗憾乃至对死亡的恐惧。至少,拥有视觉是美好而宝贵的——玫瑰给我带来了一场视觉中的革命。人与玫瑰的距离,也就是与世界的距离。博尔赫斯在自己的赞美诗中把玫瑰形容为“炽热而盲目的”,莫非因为它的光芒太刺激了——一种触目惊心的美?不谋而合,他本人也于56岁就任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之际失明。这位追随荷马而去的盲目的大师在自传中写道:“上帝赐给我80万册书,同时也使我失去光明,这真是妙不可言的嘲弄。”实际上比书籍更重要的是玫瑰。或者说,书籍本身已构成人类文明的玫瑰。80万册书相当于80万朵玫瑰,在世界的一隅同时开放,只是不管是知识抑或花朵——在获得的同时又失去,没能给博尔赫斯重新带来惊喜。从此他再也无法看见玫瑰与书了——如果它们都能被称为世界的象征的话。